为进一步夯实律师法律理论基础,提升律师法律素养与综合能力,打造专业化律师团队,南北律所于2020年11月13日开展了第十六期南北律师大讲堂活动。本次讲堂分为两部分,胡睿律师主讲《民法典》人格权编,薛常忠律师主讲民法典背景下的担保法体系,本次讲堂由实习律师胡颖主持。南北律所全体律师及实习律师积极参与了本次讲堂。
讲座伊始,胡睿律师从人格权编的重要意义、实践问题和条文解读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通过案例抛出未成年人器官捐献、职场性骚扰、AI换脸、贩卖身份信息等涉及的人格权相关问题,同时以新旧条文对比,强调了一般人格权,声音、肖像、姓名名称等标表型人格权的适用以及个人信息保护等新规定。
何福臣律师点评道,虽然人格权编的条文不多,但举足轻重,值得我们不断深入学习。
紧接着,薛常忠律师从民法典构建的担保法律的新体系以及应当特别注意的法律变化与新规定两方面,解读了民法典背景下的担保法体系。指出虽然原有《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将被逐步废止,但在《民法典》的总则编、合同编、物权编就担保作了相应的规定,并将担保权分为担保物权及担保债权两大类进行介绍;薛常忠律师还指出,民法典还规定了非型式担保权。并重点提示和解读了关于抵押物自由转让、不得抵押的财产、最高额抵押权的确定、保证期间和保证责任诉讼时效等的变化与新规定。对于没有纳入《民法典》中的典当问题,提出了法律思考和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担保的司法解释的立法倡议。
讲座尾声,王利琴律师在点评中分享了自己的心得,指出我国将人格权独立成编,是法典化国家的首创,走出了属于中国自己的道路。并对人格权编中的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单位的安全保障义务等亮点条文提出见解和看法。对于新的担保法体系则抛出了关于九民会议纪要、旧的担保法司法解释与《民法典》之间适用问题,引发众人的思考。
助力学习民法典、推动《民法典》的贯彻实施,南北律师在行动。帮助百姓运用《民法典》实现自身合法权利,依法保障和维护百姓合法权益,是广大律师应当履行的社会责任与担当。南北律师大讲堂《民法典》系列研讨学习,已经讲至人格权编,后续会继续开展《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附则编内容的专题讲座。南北律师也会继续将讲座活动推向社会,在提升律师执业能力同时进行法治宣传,积极履行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