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夯实律师法律理论基础,提升律师法律素养与综合能力,打造专业化律师团队,南北律所于2021年3月26日开展了2021年第四期(总第23期)南北律师大讲堂活动。本次活动由实习律师杨雷主讲《浅谈施工合同纠纷》,何书成律师主讲《判决书的研判体会》,刘明玉律师主持。南北律所全体律师及实习律师积极参与了本次讲堂。
实习律师杨雷主要围绕三个问题展开介绍,一是挂靠施工情形下施工合同是否一律无效;二是建工合同纠纷中怎样在法律及司法解释的硬性规定下面对委托人的不合理要求;三是限制当事人不得起诉的合同条款是否有效。就这三个问题,他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及相关法律规定,其他律师也就此纷纷表达看法,一时热闹非凡。
薛常忠律师和周文翔律师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的专家型律师,就专题讲座提到的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点评意见,以供各位律师参考学习。
薛常忠律师首先对实习律师杨雷奉献的专题讲座给予了充分点赞,对其认真思考与钻研的精神予以赞赏。他认为挂靠施工情形下施工合同并非全部无效,且有最高院判例佐证,在发包人不知情情形下可能施工合同会被认定为有效。其次在面对委托人无理要求时首先要判断委托人的要求是否真的不合理,站在多角度考虑能否达到委托人的主要目的再给委托人相关建议;最后认为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付款条件,即限制当事人不得起诉条款在未影响第三人权利时是有效,其实质影响的是胜诉权,而不是诉权。
周文翔律师则认为无论在何种情况下挂靠施工情形下的施工合同都是无效的,只是合同价款的约定仍然有效,而限制当事人诉权的约定是无效的,但是可以约定附条件付款,即对方当事人仍有权起诉但不一定能胜诉。
何书成律师首先介绍了判决书的组成部分,然后对每一部分自己的研究体会进行了介绍。他表示,只有从法院工作者与法官的角度读懂了判决书,才能懂得如何从方便法院审理、有利于说服法官的角度来写文书、递交材料。
张武松律师补充道,看判决书要从案由开始,法官从案由开始就在注入自己的思想,原告诉称、被告辩称、诉讼请求也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涉及上诉的案件,更要认真研读体会。
本次南北律师大讲堂以贴近律师法律服务的热点与难点实务开启专业的探索,在热烈的讨论中圆满结束。南北律师大讲堂会继续坚持结合律师办案经验及法律法规、时事热点开展法律讲堂,以提升自身专业能力,同时进行普法宣传。未来,南北律师大讲堂也会继续将讲座活动推向社会,在提升律师执业能力同时进行法治宣传,积极履行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