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北律师事务所

您好!欢迎访问四川南北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
行业快讯 / INDUSTRY NEWS
2021年第十八期南北律师大讲堂
来源:四川南北律师事务所 | 作者:邹梦雨 | 发布时间: 1618天前 | 297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为进一步夯实律师法律理论基础,提升律师法律素养与综合能力,打造专业化律师团队,南北律所于2021年10月29日开展了2021年第十八期(总第三十七期)南北律师大讲堂活动。郑宏臻律师主讲以案说法《 “打飞机”算不算卖淫?》;王利琴律师以《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为题开展了专题讲座;杨锐律师主持本次讲堂。南北律所全体律师及实习律师积极参与了本次讲堂。

王利琴律师从释义、法律适用和办案注意三个角度向我们详细讲解了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的责任主体、法定事由、法律司法解释的详细规定以及办理该类案件时我们需要注意围绕民事及刑事、离婚纠纷、时机时效所产生的问题,最后就该类案件纠纷从夫妻情感、抚养权争夺和财产分割方面思考并发表自己的看法。

实习律师杨雷表示王律师的专题讲座内容对其工作很有帮助,并表示其在实习中发现关于离婚案件中涉及财产分割问题的计算比较复杂,仍需要加强学习。同时实习律师杨雷就该类案件的诉讼时效问题向在场律师请教。大家对此积极发表自己的意见,认为当事人主张损害赔偿应从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更加合理。

郑宏臻以其办理的案件为引,提出“打飞机”算不算卖淫这一问题。首先,郑律师向大家详细介绍了法律、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其他法律规范性文件对卖淫、嫖娼等的规定。其次,郑律师就该问题分别从正方观点和反方观点分别阐述了其具体的理由,从中归纳出一致认可内容:(1)对传统意义上的提供性交服务并收取财物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卖淫;(2)男性也可以提供卖淫服务;(3)肛交、口交应当列入卖淫的方式。并指出司法实践的主要分歧在于提供手淫等非进入式而是接触式的色情服务能否认定为刑法意义上的卖淫。最后,针对该问题郑律师向大家分享了她所受到的五个启发。

王利琴律师表示,这类情形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又叫“软色情”,在一定程度上是被认可的。比如我国台湾地区规定,在红灯区内该行为是被允许的,可是台湾地区没有红灯区。同时,王律师对郑律师主讲的内容表示肯定和赞扬,指出其从历史渊源、各地方性法规规定等详细向我们说明了什么是卖淫、嫖娼,并且采用辩论的形式通过正反方观点对比,使得整个讲解思路完整、清晰明了。

何书成律师结合自身的办案经验向大家分享了曾办理的类似案件情况,指出在不同地区,办案人员的思路不同,案件的性质、结果也会不同。因此,我们要从多角度思考、注意案件中的细节问题,同时要积极与检察官沟通交流意见。

本次南北律师大讲堂以贴近律师法律服务的热点与难点实务开启专业的探索,在热烈的讨论中圆满结束。四川南北律师事务所会继续坚持结合律师办案经验及法律法规、时事热点开展法律讲堂活动,以提升自身专业能力,同时进行普法宣传。未来,南北律师大讲堂也会继续将讲座活动推向社会,在提升律师执业能力同时进行法治宣传,积极履行社会责任。